景文新生仿師簽名求轉系 遲不悔過判 3 月 + 80 小時勞役,ETtoday 社會新聞,2015/11/27
景文科大一名電子工程系陳姓大一生,想要轉系卻在申請單上仿冒導師及系主任簽名,被發現後坦承犯行,獲檢方緩起訴 2 年,須服 60 小時義務勞役,但 2 年過去,他未依期限履行勞役遭撤銷緩起訴,台北地院 26 日依偽造文書罪判他 3 個月,緩刑 2 年,還要服 80 小時義務勞役,但全案仍可上訴。
依照判決內容,陳姓男大生 2013 年就讀景文科大電子系一年級時,因為課程內容不符期待,想要轉到資管系,不過他沒跟老師講一聲,自行模仿班導師跟系主任簽名,向校方申請轉系,行政單位發現,向 2 名老師確認後,發現整起事件是偽造文書,爾後記他大過並送辦。
陳姓學生在偵訊時坦承自己盜簽的行為,沒有逃避,檢方緩起訴 2 年,不過要服60 小時的勞動服務,但是他沒有好好珍惜改過機會,2 年內都沒有完成這件事,因而檢方 26 日重新將他起訴。法官審查後,依偽造文書罪判陳姓學生 3 個月,得易科罰金 9 萬元,緩刑 2 年,還要服 80 小時義務勞務,不僅系沒轉成,還鬧上法院;不過全案仍可上訴。
我的一位導生要轉系
,仿冒我的簽名。系辦助理覺得有異,就問剛好在隔壁討論室的我。我沒有通報學校,但告訴同學:『這是違法的;想找老師簽名,送給訊息給老師,老師自然就會處理。』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