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/12/2016

24 小時超商背後的代價

田孟心,台灣超商密度世界第一 背後的代價是什麼?,天下雜誌,2016-08-10
台灣人到底多愛去便利商店?根據公平交易委員會最新調查,2014年度來客人數達29.1億人較前年28.8億人次,增加0.3億人次; 每人每次平均消費金額為71元。其中便利商店主要集中在北部地區,以新北市20%最多,顯示都會區仍為優先考量的設立地點。 ...
食藥署今年針對各食品通路商調查過期食品產生量,包括便利商店、量販店、超級市場和餐飲業等,其中便利超商一年生產11889公噸過期食品。食藥署指出,這些過期食品有九成都被當成廢棄物處理掉了。
超商經營為滿足消費者追求新鮮的需求,許多食品採「一日兩配」,期限到了就得報廢。除此之外,<<血汗超商:連鎖加盟如何變成鏈鎖枷盟>>作者吳偉立表示,總部業者會根據過去加盟店的銷售量要求維持或提高水準,強制加盟主進貨,未根據實際狀況訂定進貨標準,經常造成不必要的浪費。
但其實就單店的過期食品生產量來看,便利商店並不是太嚴重,畢竟通常單家規模不大。不過由於台灣便利商店業者希望搶佔市場,追求加盟店越多越好,密集度高的情況下,即使單店浪費量不算數一數二高,乘以全台店數之後馬上變成第二嚴重,甚至快達第三名超級市場的兩倍。
根據環保署統計,1頭黑毛豬每天平均可吃掉5-10公斤的廚餘,保守以5公斤計算,便利商店每年丟掉的過期食品可養活5863頭豬。 
除了食物資源的不必要浪費之外,血汗人力也是便利商店如此方便背後的代價。新北市勞工局今年五月公布四大超商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,針對轄內四大超商所屬加盟業者,抽檢306家門市,其中43家業者違規,共開出58張罰單。其中以全家便利商店最嚴重,103家就有28家違法,裁處39件。(由於各家抽檢母數不同,統一將其結果換算成每百家會有多少家違法製作資訊圖表。)
本次勞檢違規的主要原因為:出勤紀錄未填寫/不完備(20%)、未依規定發加班費(8%)、例假日未給予休息(8%)、假日出勤未給加倍工資(8%)。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,超商服務業僱用型態多具有短期、非常態及人員流動頻繁等特徵,尤其加盟業者因經營規模小,易基於成本考量而忽視勞工權益。
規模小又希望面面俱到的情況下,便利商店店員各個需要三頭六臂,舉凡補貨、拆箱、收銀,到後來發展日趨多元的代收代繳服務,甚至還要會泡咖啡、煮輕食,其中多家店舖是24小時不打烊,時常需要日夜顛倒輪大夜班。這樣操勞的情況下,時薪也沒有比較高,更可能因為人手不足經常須要超時工作。 ... 
台灣現行連鎖超商主要採「特許加盟」和「委託加盟」兩種方式,兩者要負擔的資金和能分得的拆帳比例不同,根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統計,目前兩種加盟門市的比例約為各半。附表為兩種加盟方式的整理,其中兩種皆有「年度毛利保證」額度。
然而吳偉立指出,總部承諾的年度毛利保證,僅是售價減進價的差額,而非淨利。即使保證年度毛利250萬,看起來月入約20萬,但扣掉店租、水電費、人事和管銷成本,其實所剩非常有限。且毛利保證是以年度為單位,若加盟主本月毛利不足總部會補貼,但下個月營業額提升又會再扣回去。許多加盟主因此撐不下去,未滿契約年限就收店。
我個人反對 24 小時的超商和服務業。在某次演講中,某老師對某超商前總經理提出此疑問,該總經理只尷尬地說:『工時和品牌是未來經理人的責任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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